欢迎访问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网站!
      设为首页  |  收藏本站
  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学会概况 > 规章制度

《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度》

时间:2024-09-12      来源: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      阅读:498
      第一条  为确保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依法依规、科学规范运行,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学会一届一次理事会通过的《理事会议事及工作规则》有关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      第二条  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理事会闭会期间学会的日常工作事项。
      第三条  理事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包括:理事长、驻会副理事长、秘书长、驻会副秘书长、内设及专业机构负责人等。根据会议内容需要,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。理事长办公会议由理事长主持,理事长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驻会副理事长或学会秘书长主持。
      第四条  理事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会议可增加或减少召开次数。理事长办公会议一般召开现场会议,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网络或通讯方式召开。
      第五条  理事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:
      1、研究落实学会理事会有关决策事项;
      2、审议并确定需要提交学会理事会研究决策的议题;
      3、研究确定学会秘书处及其他内设机构的动议事项;
      4、研究决定学会一般性的管理制度;
      5、研究部署学会近期有关日常工作及其他事项等。
      第六条  学会秘书处负责理事长办公会议的筹办、召集和会后落实工作。会议由秘书处明确工作人员负责记录。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形成会议纪要。会议纪要经学会秘书处审核、会议主持者签批后印发和留存。
      第七条 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行。本制度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
2024年2月22日

 
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

版权所有: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      

联系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 26 号华东大厦9楼

联系电话:025-84688302    邮箱:dkzyjjxh@126.com

网址www.jsgmre.org.cn

备案号:苏ICP备2024131468号-1        技术支持成旭通
总访问量:  162679  次  

         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