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(以下简称学会)信息平台管理工作,根据省社科联、省民政厅、省地质局有关要求,结合学会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“信息平台”,是指以学会名义建立并运行的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和内部信息专刊等发布学会新闻信息、行业动态及相关资讯的宣传平台。
第二章 管理运营
第三条 学会秘书处承担学会信息平台的管理职能,统筹协调并具体负责信息平台的建设、管理、运行和意识形态管控等相关工作。学会秘书处指定专人承担信息平台有关信息的编纂发布及更新工作。
第四条 学会委托江苏省地质局大数据中心承担有关信息平台的构建工作,并为信息平台常规运维和网络安全提供技术支撑。
第五条 学会内部信息专刊成立专项编辑部,具体承担内部专刊信息的编辑和发布工作。
第三章 审核机制
第六条 学会建立信息平台内容发布审核机制。按照《学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及“先审后发”的原则,对有关平台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查。
第七条 一般信息经平台工作人员或专项编辑部编纂后,报送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初审,经学会分管宣传工作的驻会副理事长审核同意后发布;重要信息,在履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,报送学会理事长审核同意后发布。
第八条 建立保密管理机制,严禁发布涉密信息。
第四章 附则
第九条 本办法经本学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。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
2024年7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