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章程及学会一届一次理事会通过的《关于学会内设机构设置的决议》有关要求,学会拟设秘书处和会员(综合)部2个内设机构。为确保上述内设机构规范运行,拟定职能如下:
一、秘书处
秘书处是负责学会日常管理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。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工作,协同理事长处理学会日常工作。驻会副秘书长协同秘书长处理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和事务。
秘书处主要工作职能:
1、负责学会理事会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和督查反馈。
2、负责学会规章制度建设及制度汇编等工作。
3、负责学会公文管理、印章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学会各类会议的动议、筹备和组织工作,负责学会各类活动的组织、联络和接待等工作。
5、负责学会科研、调研、学术交流课题的初选,并组织开展调研、考察、论文收集、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。
6、负责向业务主管单位、社团管理机构报告学会有关工作和相关问题。
7、负责学会会刊、简报的编发和网站管理运营及信息发布等工作。
8、完成学会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。
二、会员(综合)部
会员(综合)部,是负责学会会员管理及后勤服务等事务的综合办事机构。会员(综合)部在理事会领导下和秘书处统筹协调下开展工作。
会员(综合)部主要工作职能:
1、负责办理学会会员入会手续、学会理事名单申报、变更及会籍管理等工作。
2、负责会员联络和业务培训等工作。
3、负责学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学会财务核算及费用报销等工作,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机构的财务监督和审计。
5、负责学会固定资产管理,承担学会办公设备、用品的购买和领用发放等工作。
6、负责学会对外接待和车辆管理等工作。
7、负责学会党建工作。
8、完成学会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。
江苏省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
2024年2月22日